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毕业、结业、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”
毕业证丢失了,目前只能到自己的母校开具毕业证书证明,或者是学历证明,学校加盖印章。毕业证丢失是不能补办的,按照规定,毕业证书遗失后,只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,不能补发毕业证书。
《沈阳师范大学毕业证丢了怎么办》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ntbzb.com/problem/1589.html,文章内容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